印第安土着乐器是美洲原住民族文化遗产 的瑰宝,它凝聚着印第安人的无穷智慧和艺术。
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1492年以前,印第安人是美洲的原住民,因此,其音乐文化成为当时美洲音乐文化的主流。1492年以后,教会音乐由耶稣会教士传给美洲土着居民,殖民当局镇压土着音乐,当地的节奏、旋律与欧洲的节奏、旋律逐渐混合而成新的、有特色的拉丁美洲音乐形式。因此,至今,仍可在拉丁美洲的音乐中寻探出许多印第安因素。
印第安人的传统乐器是笛、奥卡里(类似埙)等吹奏乐器,或者是鼓、摇响器等打击乐器。
管乐器中,最流行的是竖笛,用竹、芦或粘土焙制,还有排箫、鼻笛等。印第安排箫,在秘鲁叫安塔拉箫,在哥伦比亚叫卡帕多箫,在厄瓜多尔叫龙达多箫,在玻利维亚叫西克斯箫。有人将各种排箫统称为桑波尼亚(zampona)。印第安人的打击乐器尤其丰富多彩。常用烧空的树干制鼓,如墨西哥的特波纳斯特尔、巴西的特罗卡诺;果壳可用作刮响器,也可用作空心摇荡器。摇荡器的统称是马拉卡斯。此外还有“地鼓”、丛林鼓等。
印第安人通常赋予他们的笛和鼓以人性,有的属阴,有的属阳。例如,马拉卡斯是阴,吉伊洛是阳。
巴拿马的古那印第安人有两种托洛笛,其中只有一孔是阳笛,四孔是阴笛。在中、南美洲被欧洲人征服后的头几个世纪里,教会把印第安人的鼓和笛视作异教的乐器而禁止使用,但是无效。
土著音乐依然保存了下来,最后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,甚至进入教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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